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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优办发[2008]1号
旬阳县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县直部门优化经济环境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办《关于对绩效管理考评指标项目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的通知》精神,县纪委、监察局于6月23日至6月27日组成七个检查组,对县直70个部门优化经济投资环境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考核看,县直各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文化兴县”战略,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增强环境意识,改进机关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全县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基础环境大为提高,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旬阳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安排意见》,成立了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投资环境承诺,深化政务公开,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规范审批行为,认真落实了部门挂联企业,包抓项目制度,聘请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并积极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紧紧围绕提高行政效率、经济效益、工作质量等问题,深入经济管理的各个部位和环节,“盯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服务环境。 二是严明纪律,夯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把优化投资环境工作成效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奖优罚劣,严格兑现。建立了公职人员优化发展环境连带责任制度,对公职人员的亲属、直系亲属干扰或破坏发展环境、阻挠项目建设、影响社会稳定的,公职人员一律停薪停职,离岗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直到问题解决到位为止。为保障汉江旬阳水电站、蜀河水电站、尧柏水泥厂等重点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县监察局已向三个企业派驻监察室,对重点项目建设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有关执法部门开展了项目建设集中整治工作,重点解决了职能错位、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方面的问题。 三是快查快处,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县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专门受理企业和经营者的各种投诉和举报,负责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受理、查办和反馈工作。真正做到有诉必接,违纪必纠,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重点督察督办,依纪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切实维护投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各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优化投资环境案件快查快处工作机制,从严从重查处破坏投资环境案件。对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的问题严查快结,对涉及其他人员的问题责令和督促有管辖权的部门和乡镇及时纠正解决到位,做到了投资环境方面的举报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未收到任何反映破坏投资发展环境方面的举报。 二、存在问题 全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单位重安排,轻落实。二是少数单位个别干部仍存在吃、拿、卡、要和“四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是少数,但应引起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力促我县投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率先突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夯实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下半年经济环境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印发的《旬阳县优化投资环境工作安排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措施。要把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去,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务求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贯彻执行六项纪律规定:一是严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任何形式参与、参股、承揽工程,强行向施工单位供应材料或垄断、哄抬工程建设原材料价格。二是严禁向项目建设单位吃、拿、卡、要及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严禁刁难、延误办理有关手续。三是严禁截留、挪用、克扣项目建设征迁补偿款,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四是严禁项目建设所在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行承揽工程、强制性服务或操纵、煽动群众阻挠工程施工。五是严禁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以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行为。六是严禁部门和行业向施工、监理单位索要财物或接受施工、监理单位的馈赠及吃请。 (三)继续加大投资环境投诉案件查处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反映的破坏投资环境问题要认真受理,严查快办,及时反馈,对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实行投资环境责任追究制。对涉及投资环境问题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严明纪律,绝不手软。
旬阳县优化投资环境领导 小组办公室(代章) 2008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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