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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交警大队为切实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结合本县实际对查处过境车辆、大型工程运输车辆、农副产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新规定。 旬阳县交警大队对于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坚持“以消除事故隐患和服务引导为主,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从旬阳境内路过,悬挂外地车牌的各类过境车辆误入单行道、闯红灯、没有按规定停放等无重大事故隐患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同时做好过境车辆的服务工作,指明其正确的行驶路线和停靠位置,引导其安全顺利过境。对于为本县境内重点建设项目运输物资的大型工程运输车辆轻微超载等一般违法行为,告知其主动纠违,不实施处罚。对于运输蔬菜、瓜果、粮食等农副产品的车辆一律实行“绿色通道”,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只纠违,不处罚。民警在执勤、路查过程中,对悬挂有“绿色通道专用车”和“重点工程专用运输车”标牌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优先保证其通行。民警在纠违过程中,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对于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纠违,人性化处罚,不得乱罚款、乱扣证。(旬阳县纪委 徐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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