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元月起,旬阳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有关要求,在全局对信访案件排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理时间排序、信访案件类别、信访人姓名及住址、信访人诉求事项及要求、本局包案领导姓名、承办单位名称及承办单位责任人姓名、是否结案情况、限期办理结案情况等。对于规范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办理程序、按照规定时限按期办结信访案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3月初,已对受理、转办的8起信访案件进行了通报。目前已有4件信访案件按期结案。未按期办结的信访案件,该局按照《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有关规定实行延期办结制度或由局督查组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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