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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县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市、县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县政府全体会议部署,以优化投资环境、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创新工作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进部门和行业作风,树立政府部门和行业新形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率。 一、继续加强投资环境治理 1、认真督促落实优化投资环境各项政策。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优化投资环境的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优化投资环境各项政策措施。 2、建立和完善投资环境民主监督和监测机制。实行优化投资环境公开承诺制度,各级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优化投资环境服务承诺,并主动接受监督。继续对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负担进行挂牌监测,对挂牌项目和企业的外部环境及负担状况进行动态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进一步健全优化投资环境考核评估机制,完善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考核方案,将投资环境考核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3、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对影响西康高速公路、襄渝铁路复线、蜀河电站等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及时有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严肃查处破坏投资环境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案件背后的深层问题,着力营造宽松开明的政策环境、高效廉洁的服务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4、加强教育经费监管。加强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对教育投入和监管责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5、严格规范各类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禁依托公办学校新建、扩建或改建以民办学校名义高额收费的分校、实验学校等;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重点校、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并向学生高收费;禁止和纠正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实际,巨额贷款搞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一视同仁政策,并免除其借读费。建立并实施对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 6、认真抓好清理和规范工作。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并进一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生标准,学校在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向择校生收取学费。全面开展高中收费成本监审工作。坚决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 7、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对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开办“校中校”或“一校两制”违规出台收费文件、面向学校的乱罚款、各种摊派,以及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三、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8、加强医疗机构和医药价格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改革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倾向。继续推进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程序,加强药品成本价格调查和监测,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处方药进行政府定价;继续调整部分药品的价格,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进一步遏制药品价格虚高;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村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研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改善医疗服务补偿结构,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药店、进医院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规范价格行为。健全药品监督网络,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9、推进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不断改进医疗保险结算办法。办好惠民医院、扶贫病房,从源头上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0、认真抓好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的整治工作。加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销售、购买过程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违法药品、非法行医和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四、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1、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利益工作。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省、市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及克扣涉农补贴款、以及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及身份证换代等方面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对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切实解决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 12、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加强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村级组织收费的监管,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重点监管,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开支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 13、进一步落实相关制度,坚决纠正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对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4、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方面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府政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突出重点、采取措施,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当前,特别要对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修建豪华办公楼等奢侈浪费之风,文山会海之风,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背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等行为坚持予以制止和纠正。 15、努力为群众办多办好事。要围绕为群众为实事办好事,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经济管理部门要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公共服务行业要努力增强服务意见,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6、认真抓好政风行风测评和评议工作。深入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健全完善测评的有关细则和操作办法,将测评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有效运用好测评结果。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集中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各部门和行业都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纠正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本系统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探索在乡镇基层开展行风评议的办法和机制。 六、继续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7、认真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纠风办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坚决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实现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18、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落实国务院五部门《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建立治理公路“三乱”举报监控中心,进一步完善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继续清理涉及机动车辆收费项目,解决机动车辆重复检验检测、重复收费问题。推行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制和规范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系统的设置和使用,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完善执法规范,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公路“三乱”。加强执法培训,推行上路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切实解决部门内多家上路、超范围执法、违反程序执法等问题,重点查处超载超限中以罚代处、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保证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积极探索建立惩处和预防公路“三乱”行为的长效机制。 19、进一步深化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严格规范所有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问题。 20、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人业从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旬阳县人民政府纠风办 200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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