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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指导 耐心服务 着力提高基层办案质量 —旬阳县纪委案件审理业务指导一、二、三
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审理人员的素质,是案件审理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也是保证办案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旬阳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近年来,注重加强对基层纪委业务工作的指导,促使基层纪委办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具体做法: 一、加强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指导。 一是每年都有不同形式的集中培训,系统学习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业务知识;二是逢会必讲“查办案件,质量第一”,坚决杜绝前面处理后面申诉现象发生;三是印发案件检查和审理业务实用手册,他们依据《案件审理条例》和《纪检公文写作》等业务法规、书籍中的一些办案的程序性、规范性要求,整理编印了《基层纪委送审案件业务指南》,该《指南》将案件检查和案件审理的抽象理论具体化、通俗化、公式化,易学易懂,实用性强,基层纪检干部有了这个方便、快捷的业务实用手册,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处质量。 二、加强上下级业务联系,随时随地指导并协调解决基层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乡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咨询的办案方面的问题有问必答,并力求详细、准确的给予答复,绝不泥糊模糊,敷衍了事;二是深入实际,手把手指导。发现基层纪委查结的案件有问题时,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必要时,深入基层协助补查,当场研究解决和纠正存在问题,严防由于基础办案粗糙导致冤案、错案发生;三是在协调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传授和浸透业务知识。基层办案,经常会因为对政策和纪律条规掌握不全面、把握不准确,而出现纪委和基层党组织意见不一致的问题。遇到此类情况,一方面耐心听取不同意见及其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在沟通中浸透具体问题相对应的纪律条规及政策规定,并横向纵向用案例作比照,力争把案件查处规范到党政纪条规中来。 三、全面落实“乡查县审”制度,严格审核基层纪委报送的每个案件。 2004年按照市纪委要求,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主旨,在全县推行了“乡镇和部门纪委查办案件,送县纪委审核把关”的制度。对基层送审的案件,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卷宗材料的审核工作。凡经县纪委审核把关的案件,每案都形成有书面的《审核反馈意见》,在“审核反馈意见”中逐一列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指出每个问题错误在哪里,应该如何纠正,纠正的依据是啥。并要求将《审核反馈意见》存在入案卷,以备跟踪督查,促使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到位。基层纪委通过对照《县纪委审核案卷反馈意见》,纠正解决自己办案中存在问题,自觉不自觉地学到了案件检查和审理业务知识,从而也使基层纪委案件查处质量逐步得到巩固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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