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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是检察机关反腐倡廉的“防腐剂”,取信于民的“助推器”。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检务工作公开,精心打造“阳光”检务。
一是全面公开职责职权。采取召开会议、设置专栏、制作挂图、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将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权、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活动原则、工作制度、规程和要求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县电视台联合拍摄制作了立案监督专题片《编织恢恢法网》、预防烟草购销领域职务犯罪专题片《检徽添彩产业兴》和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为背景的《旬阳县着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反映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为了执法更公正》等电视专题片,通过生动的案例、直观的画面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责职权。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实行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审查、公诉案件庭审前证据开示、民事行政案件公开审查制度, 依法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认真落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障律师依法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权利,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积极探索刑事公诉案件庭前证据开示制度,明确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增强诉讼活动的透明度,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探索推行审查逮捕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制度,保障在押人员权益,营造安全、规范、和谐、文明的监管环境。制定了《旬阳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化管理手册》,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检察机关办案规程,防范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完善了自侦案件线索受理查办机制,防止有案不应、压案不查现象发生;严格案件办理时限,防止欠拖不决、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文明接待,自觉做到“三声四心五到位”,即进门有迎声、询问有答声、解决问题有回声; 接待来访热心、听取诉求细心、解答问题耐心、处理问题公心;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领导带头、排查回访、工作落实到位。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的“大接访大下访”活动中,吕河镇村民江高德到检察院上访申请刑事赔偿案,检察长李孝友亲自接访,亲自包案,指定专人调卷复查,并妥善解决了江高德请求赔偿问题。今年以来旬阳县检察院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7件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无越级涉检上访现象发生。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县检察院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制定了《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实施办法》,印发了《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公开信》,定期征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选聘了五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有效实施对不立案、不起诉、撤案等三类案件的监督,着力维护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报道检察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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