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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元乡“五三五”机制加强干部问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发干部履职热情,提高工作运行质量,构元乡按照有错必究、无为必问;教育防范、惩前毖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量适当、定性准确;党委领导、集体研究“五项原则”,探索实施“三个问责”、“五个追究”管理办法。 “三个问责”是指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及不按法定程序要求行使职权,造成工作损失、损害管理对象合法权益,直接影响单位对外服务形象的行为进行有错问责;对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或不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被动或失误的行为进行无为问责;对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态度差、工作能力与所负责的工作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的行为进行低效问责。 对在问责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干部,将采取“警示提醒;通报批评;责令纠错;诫勉督导;降职调岗”五种方式进行问责追究。 同时,该办法与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相挂钩,并将干部问责追究结果计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台帐,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职务晋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从 而有力的调动了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为乡域经济的突破发展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 干部问责机制的有力实施,大大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高效性,各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全乡2000亩烟草正进入大田管理阶段;生猪养殖实现正大圈舍26户,其中100头以上的4户;以阳山为重点发展高山反季节无公害蔬菜2000亩,目前已相继出园上市;基础设施已完成水泥路硬化9.3公里,其余2.3公里路基铺设工作已结束;启动安居工程90户,已集中安置26户,农村各项生活保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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