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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门乡按照县纠风办的要求,组织县、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支部书记、乡全体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行风监督员对乡属和驻乡共15个单位进行了行风评议,促使行业作风切实转变。
为确保评议质量和效果,该乡从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乡纪检干部、部分村干部和单位负责人中聘请了10名行风监督员,对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监督。8月份下发了行风评议实施方案,明确评议对象、内容及方法步骤,成立了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把行风评议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评议会召开之前,要求被评单位围绕本单位、本系统的职责、职能就行业作风建设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写出书面材料。在充分宣传动员、深入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组织乡领导、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单位负责人、村支部书记、行风监督员共42人对5个乡属单位和10个驻乡单位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评议和现场测评。
会后,相关单位按照乡政府的要求,针对提出的建议、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李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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