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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纪委以建立健全六项机制为着力点,创新思路,完善措施,着力消化往年积案,力争全年无新的积案,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1至8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3件,排查52件,初核39件,新立案16件,结案22件(含去年遗留案件6件),通过查办案件开展警示训诫4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夯实办案责任。确定纪委副书记主抓案件工作,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办案领导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实行常委挂案责任制,要求委局常委每人包抓一个案件,对重点案件要主动靠前指挥,定期听报汇报,协调解决困难。认真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明确案件主办人和协办人的职责,做到责、权、利相互制约、相互统一,以此实现了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的效果。建立查办案件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建立案件排查机制,明确办案重点。定期召开案件排查会议,围绕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和各类信矛盾隐患,及时组织案件排查调处工作,提高案件线索处置实效,确保案件线索不流失。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方法,把案件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乡镇、落实到人,决不允许推诿扯皮,将责任上推下卸。对重大案件和上级要结案件,确定专人负责督促检查,严令限时办结。对情况紧急、线索清楚、案情单一、易查易结的直查快办,县本级坚持少转多办,乡镇和县直部门只办不转,尽量将矛盾消除在萌芽姿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对压案不查、久拖不办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着落。 三、建立案件协调机制,合力查办案件。建立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公检法、审计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沟通与协调,共同分析办案工作形势,互通案件线索,建立了查办大案要案的联动机制,形成了整体合力。对一些重大或相对比较复杂的案件,从乡镇、县直部门纪委和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调查组,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查处。联合办案的模式避免人情关系网的牵制,加强办案的保密性,公检法等司法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更便与证据的收集和提取,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办案的效率,实现了一举双得的效果。 四、建立案件监管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县纪委先后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案件跟踪督查制度,强化了办案人的责任意识,规范了案件处理程序、提高了案件办结质量。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了“乡查县审”工作。先后印发了《纪检机关案件检查条例》、《案件审理条例》、《纪检公文写作》和《基层纪委送审案件业务指南》等法规资料,从而在程序和制度上规范了“乡查县审”工作。对乡镇报送来的案件,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切实加强对审核事实材料的指导,对审理程序的指导,对定性量纪的指导,对审理文书格式和归档立卷的指导,提高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建立案件剖析机制,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有针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对发现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由纪委出台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有力推动了查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办案活力。以“领导包案,全员办案,量化考核,责任到人”为总体思路,科学地分解办案任务,制定“年度案件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制定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良好氛围。同时,不断强化激励机制,实行了《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办案有功人员予以一定的奖励。积极关心和解决一线办案人员政治、经济待遇。着力从一线办案人员中选拔和使用干部,今年来先后有3名长期在一线工作的办案人员被县纪委监察局推荐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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