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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按照“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民为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把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与开展政务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结合起来,以实现“五个新”,抓好“五项事”为抓手,在全系统形成“以民为本、文明执法、干净干事、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民政行业风气。
努力实现“五个新”。一是民本观念有新增强。全县民政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深入,民政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在各项民政政策法规中得到切实贯彻,在各项民政工作实践中得到认真落实。二是依法行政有新突破。民政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工作职能和工作方式切实转变,执法公正文明,办事规范高效,监督严格到位;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徇私舞弊、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坚决纠正和查处。三是干净干事有新气象。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民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廉洁从政;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机制不断完善,干净干事、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形成。四是管理监督有新成效。民政工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政务公开、事务公开不断深化,工作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监督有力。五是服务水平有新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意识进一步加强,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高度重视,及时解决;民政服务、保障、窗口性质的单位,职业行为、职业纪律、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职责、服务承诺、服务收费等方面公开透明;民政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加大,服务水平、质量和效率全面提高。
扎实抓好“五项事”。一是建立完善行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行风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在全系统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构建起党组织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配合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把行风建设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完善内部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围绕方便群众、规范工作、加强管理的要求,依据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和地方法规性文件,建立完善一套切合实际、便于操作、便于监督检查、规范适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人人职责明确,事事有章可循,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杜绝滥用职权、执法违法、徇私舞弊、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把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纪律向社会公开,开通服务热线、设立投诉电话。健全公开制度,充实公开内容,深化公开层次,扩大公开范围,一切都实行“阳光”操作,杜绝“暗箱”操作,主动接受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素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热心服务群众,主动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设施,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项目,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要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廉洁自律,做到“两个务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民政部门干净干事、廉洁奉公良好风气的进一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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