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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旬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县委各书记、县政府各县长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半年责任制落实工作。县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马涛主持了会议。 马涛同志充分肯定了县委、县政府各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回顾了全县上半年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实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制度保证和组织保证,是调动和依靠各方面力量反腐败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的“龙头”。因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首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县各级领导必须达成这个共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地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要切实加强落实责任制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是落实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抓好决策、抓好监督检查、抓好重点工作、抓好目标考核;党政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人与管事相统一”的原则,自觉把责任制落实贯穿其它各项工作始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两项职能,协助党委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主要履行五个方面的责任:一是领导责任。若下属出了问题,领导干部也要承担责任。二是教育责任。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三是管理责任。对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四是监督责任。既要加强对下属班子及党员干部的监督,又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及组织对自己的监督。五是示范责任。带头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四是要建立“三级督查”网络,加强对责任制落实的全程监督。县级领导要加强对自己分管部门和联系乡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委要坚持季度通报制度,抓好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在深入抓好督促检查的同时,聘请一定数量的党风监督员,发挥社会的力量,协助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五是要强化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12月中旬,县委要派出若干个考核组,分别由县级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价一个乡镇、一个部门工作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旬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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