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旬阳县检察院把“听民声、排民忧、化矛盾、办实事”作为关注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深入开展“大接待、大下访”活动,积极做好解决群众诉求和自行排查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为群众反映问题和了解社情民意搭建平台,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畅通渠道,带着责任“接访”。坚持“四个转变”,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变“堵截”为“疏导”,变一时息事为彻底解决的工作思路,推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所有到检察机关上访的案件,逐件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依法、依理、依情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息诉工作,努力为民排忧解难,把上访群众控制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两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2件次,检察长参加接待活动72次,亲自接待并批办案件65件,批阅重要信访件28件。吕河镇村民江高德今年到县检察院上访申请刑事赔偿案,反映其2004年3月涉嫌非法转让林地使用权罪被批捕及提起公诉,后因证据变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导致案件久拖不决。检察长李孝友亲自接访,亲自包案,指定专人调卷复查,要求限期结案。经调卷复查后,认为此案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争议,以前所作的批捕决定欠妥,应当赔偿。当他接到检察院的处理决定和近万元赔偿金时,激动而又诚恳地说:“谢谢,我自愿接受你院处理,决不再上访”,并亲笔写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群众对检察院勇于纠错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副检察长曹汉都包抓华向荣上访20多年的信访案,与控申科干警一道对公安侦查和法院审判卷宗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书面法律监督审查意见,又通过相关部门参与召开听证会,使信访人息诉罢访。
化解矛盾,带着问题“下访”。推行干警下访和包抓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责任制,通过现场接访、协调各方、直接处理等措施,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石门乡村民敖忠兴因不服县法院判决,自2002年以来,多次赴省进京上访。反映本人1994年9月与卢某发生争执,卢某做伤鉴定为轻伤,遂将他以故意伤害罪向县法院提起自诉,1995年县法院判处敖忠兴有期徒刑2年,并执行了刑罚。敖在服刑期间多次申诉,出狱后长期上访。今年检察长李孝友在下访期间,安排专人调卷复查,亲自协调县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最近,县法院撤销了原判决,重新判决敖忠兴无罪。仁河口乡段家沟村老实憨厚的村民吴周艮,反映他家2003年退耕还林17.7亩,每年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费4071元。多次向村干部询问退耕还林补助费的下落,而个别村干部一次次地以各种理由哄骗、搪塞了之,一直分文未领。检察长及时派员调查,发现吴周艮自2003年起,连续三年退耕还林补助费均被一村干部私刻“吴周银”印章冒领自用。案发后,该村干部将冒领款及时如数退赔。当干警将追回的这笔钱发还给吴周艮时,他激动地热泪盈眶,连声谢道:“感谢旬阳检察院和好心的检察官,我做梦也没想到能拿回这么多钱”。
巩固成效,带着感情“回访”。把解决问题与办实事结合起来,对息诉罢访的群众进行慰问,妥善解决当事人生产生活困难,使“接访”和“下访”成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的过程。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树立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两年来,登门回访92人次,电话回访87人次,信件回访33件次,慰问生产生活困难当事人4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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