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纪办发[2008]9号
中共旬阳县纪委办公室
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中省驻旬各单位纪委(纪检组):
为认真落实市委、监察局《关于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实施纪检监察“和谐信访”工程,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信访职能,按照市纪委的统一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建设规范化信访接待室。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范围
各乡镇纪委、县直部门、中省驻旬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必须建设一个规范化信访接待室,每一个乡镇抓两个信访接待示范村建设。
二、信访接待室标准
信访接待室要求做到有房子、有牌子、有举报箱、有工作人员、有制度、有来信来访登记册的六有标准。信访接待室要具备基本办公条件,落实信访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坚持经常性接访,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完善信访接待、受理登记、送阅批办、调查处理、反馈回复、信息上报等机制,确保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公开信访办事程序
各级信访室要将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地点、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对外公布,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在信访接待室,将信访举报工作受理范围、办信接访工作制度、结案审核制度、查询答复制度和信访举报人权利、义务,以及信访工作人员职责、守则等制版上墙,向社会公开,让群众明白。
四、时间要求
8月1日至8月10日为筹备建设阶段,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做好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制度上墙(相关制度标准信访室已制);8月11日至 8月2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县纪委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进行补课。
五、组织领导
全县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由县纪委信访室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规范化信访接待室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信访接待室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顺利通过市纪委的检查验收。
中共旬阳县纪委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