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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务车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县纪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6


旬纪发[2008]15号


中共旬阳县纪委
旬阳县监察局
旬阳县财政局
旬阳县公安局
旬阳县审计局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
人民团体公务车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务车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纪发[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列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务车辆的配备和使用,中、省、市、县都有具体的标准和明确的纪律规定。落实这些规定,对于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端正党风政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站在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务车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公务车辆情况再进行一次复查,漏报的公务车辆在5月23日前到县纪委补报,确保公务车辆清理摸底的全面、准确。
    二、顾全大局,统交统处。清理公务用车,是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将自查的超标准公务车辆及相关购置手续于5月30日前一律统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车辆编制和配备公务车辆的有关规定,按照“厉行节约,兼顾工作”的原则,统一制定公务车辆处置和调配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措施,严明纪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公务车辆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关于对全县公务用车进行登记的紧急通知》(旬纪发[2008])6号)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安排,夯实责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5月底,县清理整顿公务车辆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辆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漏报、瞒报和超标准公务车辆不按时限要求统交县财政局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所涉及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实施责任追究。

 

中共旬阳县纪委             旬阳县监察局

 


旬阳县财政局               旬阳县公安局

旬阳县审计局


2008年5月20日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文章录入:县纪委    责任编辑:xy_x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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