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证《行政许可法》贯彻施行,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将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专项监察。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这次开展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行政许可法》赋予监察机关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确保《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为建设公开透明、高效守信、责权分明的法制政府提供保障。 二、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学习情况 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情况。是否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和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和一周时间的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本部门、单位干部是否已能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能力,是否增强和提高。 (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情况。 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是否存在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将所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进行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违纪违法行为。 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中是否存在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 按县政府安排部署,是否对不符合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进行清理;是否对越权和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项目予以废止;是否对与行政许可法规不一致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定进行清理;是否对不符合法定资格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组织分别作出处理。 (四)制度建设情况 1、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是否全面推行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八项制度,行政行为是否得到规范,行政效率是否得到提高。各部门是否抓住“职、责、权”及运行程序这一切入点,强化权力运行各环节间的分工制约。对行政效能问题和行政过错行为的投诉是否认真处理,是否把效能建设和行政管理做到有机结合,促进工作的落实。 2、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情况。是否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对机关内部的监督以及本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行政许可实践中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或者只许可不监督以及不准许可乱许可的现象是否得到杜绝。 3、四项制度建立情况:一是是否对设立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实行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是否建立了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三是是否建立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在次基础上,各级各部门是否建立内部举报投诉制度,受理群众对本部门不依法行政和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投诉,并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四是是否建立了行政许可的统计制度。 三、监察的方法、步骤 10月中旬前为自查阶段。各乡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照监察的主要内容,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和完善,报送自查总结。 10月下旬为重点抽查阶段。县监察局在各乡镇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 10月底前为工作总结阶段。除对整个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外,将抽查结果归入200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法监察考核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