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监发(200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执法监察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监察领导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组织学习培训 县监察局除选派人员参加县上统一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学习外,结合实际,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和培训。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使监察干部准确理解、深刻领会,正确把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增强依法监察意识,提高依法监察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三、做好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法》施行情况的监察工作,7月初,下发《关于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就开展这项工作的监察内容、方法步骤、有关要求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 四、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按县政府安排部署,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对不符合许可法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进行清理。7月下旬,组织人员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是否对越权和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项目予以废止;是否对与行政许可法规不一致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定进行清理;是否对不符合法定资格的行政许可实施机构和组织分别作出处理。通过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配合政府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的落实。 五、积极受理投诉举报 监察机关通过新闻媒体或其他形式再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违法行政许可行为的举报专门登记,及时研究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建立内部举报投诉制度,受理群众对本部门不依法行政和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投诉。 六、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行政许可法》对监察机关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是对行政执法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和办理行政许可时出现的程序违法、滥用职权、违法收费、腐败行为及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监察机关将切实履行《行政许可法》赋予的职责,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行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通过建立和完善八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推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与此同时,加强事前和事中监察,注意发现和掌握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防范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