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旬阳县监察局2004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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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6-11 |
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2004年全县执法监察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 (一) 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会同和督促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有关制度细化工作程序,明确相关要求。今后凡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严禁各种规避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行为。对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查处。 (二) 认真开展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国土资源、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经依法批准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兑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应给予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安置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三)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在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安置费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定和突击审批等案件。对以权谋私、执法犯法,顶风违纪,搞暗箱操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和处理。 二、全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要围绕政府机关行政管理活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职责不清、办事推诿、效率低下,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督促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在继续抓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效能投诉、失职追究、绩效考评等《效能建设六项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旬阳县效能建设试行办法》,以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廉政、高效、依法行政。与此同时,围绕“企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开展优化投资软环境效能监察,为工业强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继续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监督检查 围绕《招标投标法》的贯彻执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在督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形建筑市场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的基础上,切实理顺建筑市场体制。对“脱钩”后的有形建筑市场运作加强监管,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外地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要督促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专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针对招标投标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要注意发现和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干预工程承发包、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案件。 四、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有关专项整顿和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专项整治责任制。对妨碍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严重影响经济建设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认真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要着力查处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严肃追究和处理有关责任人,要主动参与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正确履行行政监察职责,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认真整改,消除隐患。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协调配合县上统一组织开展的执法监察活动。要继续对退耕还林(草)政策落实情况和招生、公务员招录、征兵、计划生育、扶贫、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经常性工作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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